因工作需要,经学校批准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管理职位非事业编制职员。依据《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的基本条件、待遇及工作程序》的有关需要并结合法学院工作实质,现或有关招聘事情公告如下:
招聘职位及数目
青岛校区研究生秘书1人;
济南校区教育教学秘书1人。
2、招聘条件
拥护中共的领导,遵纪守法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
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遵守职业道德,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;
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可以熟练应用办公软件,有较强的文字能力、交流协调能力和实行能力。
3、招聘程序
报名
时间:2019年7月4日-7月16日17时。
报名方法:面试者于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邮件请标注面试职位+本人名字。
1、个人身份证明;
2、个人简历;
3、本科及以上阶段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,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报到证;
4、 《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报名表》;
5、《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基本状况信息表》;
注: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、提供,如与实质状况不符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。
资格审核
法学院招聘工作小组依据面试职员提交的信息材料,根据招聘条件需要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核,择优确定参加考试职员,并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,并公告本人。未能进入考试环节者不再逐一公告。
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、面试均使用百分制计算成绩。
1、笔试
笔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、计算机和英语水平测试等,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考试考哪几科不指定参考书目。
2、面试
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素质、专业能力和职位适应性。学院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职员中根据低于1:5的比率由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职员,职员名单及有关事情将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,未能进入该环节者不再公告。
进入面试的职员,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察,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,经审察不拥有考试报名条件的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
招聘工作小组依据面试成绩根据1:1的比率确定拟聘人选,并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公告公告专栏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对舍弃拟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,将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。
4、公示及聘用
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、公示无异议后一周以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至山东大学法学院工作。
联系电话:;
联系邮箱:
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报名表.doc
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基本状况信息表.xls
山东大学法学院
2019年7月4日
原标题:山东大学法学院管理文员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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